2020年武威市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

2020-09-21 00:33:42阅读()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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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根据武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武农发〔2020〕146号)批复,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动物防疫专员特聘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社会进行招募。

二、招募人数

凉州区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三、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凉州区户口且常年在区内居住,身体健康,未患有人畜共患病;

3、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含)以下;

4、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含)以上的畜牧兽医技术骨干;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5、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四、招募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特聘工作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发布招募公告。招募公告在凉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在各村张贴、发布招募公告,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教学单位提供的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工作证明。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企业工作证明。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证书或乡村兽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核。各镇(街道)负责特聘工作的资格初审,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对各镇(街道)提供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查,并经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公示。资格审核结果在凉州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考试

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围绕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00分。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结果,成绩前20名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参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查公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人员经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在凉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群众反映的,应重新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为我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并由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到相关乡镇开展工作,被聘用人员可按“高分优先”原则选择到户口所在镇就近从事服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不服从调配人员,取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资格,差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服务期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

1、做好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知识宣传、培训。

2、负责指导本区域内防疫员做好疫苗等生物制品的领取、保存及使用;

3、负责指导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规范记录免疫档案;

4、与本区域内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5、为本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并指导填写养殖档案;

6、对本区域内的动物养殖场(户)进行巡查,做好防疫技术指导和疫情报告工作,协助镇畜牧兽医站开展疫情普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

7、掌握本区域内动物存栏、出栏和补栏等养殖情况。协助镇畜牧兽医站做好区域内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

8、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处置工作;

9、做好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业务培训、指导和工作责任的制定。相关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开展工作,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考核。制定《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由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和服务区域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每半年、年终各考核1次,全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八、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及发放

(一)补助标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平均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按照3万元执行 (其中包括单位应缴的五险)。

(二)补助发放。按照《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采取“一折统”形式发放补助。

九、其他

1、 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2、本公告解释权由凉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附件:凉州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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