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07 01:14:25阅读()贵港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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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出纳):此岗位招录1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主要从事收费、案款兑付、票据管理、台账录入等工作,要求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起至10月1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604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联系电话:0775-4557030。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能力测试(机试)、体检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进行面试和能力测试(机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测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院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最低不少于2000元/月(含个人交纳的社保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75-4557030。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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