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兴业县公安局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12-17 23:09:28阅读()玉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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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3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3名。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工作。

(二)身心健康,一般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七)加分及优惠政策:

1、士官加4分;

2、在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加4分;

3、烈士子女的加8分;

4、在国家规定的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加4分。

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材料审核时一并提供报名地点审核存档。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兴业县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报考人员需填写《兴业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

(4)有加分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

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

1、笔试

笔试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练习题库(见附件3),公布于“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兴业县公安局大门口张贴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携带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为302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部分费用),由兴业县财政局负责保障。

(三)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由兴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3768057(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3766619(县纪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兴业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兴业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兴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玉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练习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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