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03 22:27:03阅读()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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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荆楚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荆楚理工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16个教学学院(部),目前开设本科专业40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现有在岗教职工11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35人、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人,合计36人。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荆楚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6.教学能力强,能独立担任专业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专任教师岗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表和各用人单位邮箱、联系电话详见学校网页招聘宣传公告。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专任教师岗需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填写的报名表、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已发表的科研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同时发送到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教学院部名称+应聘专业+毕业学校+姓名”。

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需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填写的报名表、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奖励、荣誉等相关材料电子稿(或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同时发送到人事处和学工部(处)两个邮箱。应聘简历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维吾尔族专职辅导员”。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按照2021年公布的招聘计划及要求,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初步审核资格后报人事处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维吾尔族,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交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双证或证明),学习成绩良好 ;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开考。

五、考核

(一)专任教师岗

专任教师岗的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提问答辩、查阅求职资料和评议科研成果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面试40分。

(二)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试卷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通过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笔试通过人员,取得后续考核资格,如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依据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在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出具测试报告,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荆楚理工学院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荆楚理工学院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里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稿或邮寄;体检和考察环节,由学校视情况统一安排,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提供相关证明,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和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724-2313890、2355625/2356380、2313816(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学工部(处))

监督举报电话:0724-2356609(荆楚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荆楚理工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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