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检察官助理、检察综合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02 10:41:53阅读()保定国家高新区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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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检察官助理、检察综合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满足检察院工作需要,根据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保定高新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人才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检察官助理4名、检察综合技术人员1名,共5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05月28日(含)以后,2006年5月29日前出生;

4.检察官助理岗: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4人(男女比例按1:1招录);

检察综合技术人员岗: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1人(男女不限);

5.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分析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与、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无理上访的;

5.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管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9.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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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2日

3.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二寸,蓝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考生需签署报考知情同意书并上传缴费成功截图。

4.费用:

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需由本人银行卡转账报名。如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可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者,报名费不退。

报名费缴费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支行

开户名称:保定高新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577040100100054005

5.资格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情况。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

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初审通过的考生邮箱,请考生自行打印。

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如人数未达要求,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高新人才管理招聘”公众号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高新人才管理招聘”公众号公示。

3.体检

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4.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高新人才管理招聘”公众号、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聘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面试成绩较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学历层次较高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后再次出现空缺,则不再递补。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任职、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的,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与高新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税前5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立即取消资格, 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咨询电话:0312-5882517

监督举报电话:0312-3327733

保定高新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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