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13 16:32:04阅读()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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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市“双招双引一优化”会议精神,全力打造三个高地,充实各领域人才队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石拐区实施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33名。详见《石拐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以后出生);

5.报考区属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起点,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3)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报考医疗单位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持有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等;

7.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取得本科学历);

8.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9.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0.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38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证书均上传)。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下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证明等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

5.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外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本次拟引进人才数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对紧缺急需人才由用人地区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工作专班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比例,但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

2.区属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在包头人才网、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实地走访、调阅核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因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工作专班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石拐区委组织部将引才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在包头人才网、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上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引进人才原则上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石拐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年选派部分人才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第二年到招聘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所学专业及各单位实际需求优先安排挂职锻炼和提拔重用。

(三)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四)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应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五、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内,若乙方有调离或者辞职(解聘)的行为,要缴纳五年未满服务期工资总收入的30%的违约金,不足五万元的按照五万元缴纳。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地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参与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包头人才网、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2-8728182

监督举报电话:0472-8720031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石拐区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2024年4月10日

附件:石拐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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