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11-04 22:35:44阅读()海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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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海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东市公安局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100名(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局机关及河湟分局岗位的限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青海户籍或青海生源,从青海应征入伍在外服役或在青海服役的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巡警勤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20日18:00,报名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20日19:00,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20日24: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新标尺官网(http://baoming.qingheyun.cn:10000/),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组织单位收取100元/人考试服务费。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1日9时至18时携带户口本、警官证、结婚证、退伍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100分,《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保留2位小数。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有限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跑、引体向上(男子)/仰卧起坐(女子)、立定跳远,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计分,每个测试项目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四个测试项目的平均分,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保留2位小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五)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依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填写《海东市公安局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加盖公章后由考生本人送至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享受基本工资、工作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加分政策。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5分。

3.递补聘用政策。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建立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补聘库,流动减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其中,特警支队岗位流动减员人员优先从报考定向退役士兵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

4.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公安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特巡警勤务辅助人员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各项准备,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方式

1.报考咨询电话

青海新标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0971-8136777

2.监督电话

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0972-8683067

附件: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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