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2-11-05 15:53:17阅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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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更好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根据《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泰人社字【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大汶口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

我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开发100个。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年龄超过65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或符合条件的,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种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红、承包、转包或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等情形作为认定条件。

四、岗位名称及职责

招聘岗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及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大汶口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纪委、组织、人社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人社所负责人、乡村振兴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报名时间:2022年 11月 4日—2022年 11月 6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审核公示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备案

村公示无异议的,报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

(五)协议签订及培训上岗

经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务协议签订,并于当月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六、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要采取最严密措施加强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本公告由大汶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专班负责

解释。

咨询电话:0538— 8712013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

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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