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2019-10-12 13:15:00阅读()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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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毕业“清考”是“最后一道保护墙”。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2019年10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其中包括: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也再次被强调: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这并非教育部首次明确取消“清考”制度,2018年9月,教育部就曾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事实上,界面新闻梳理发现,此前已有部分高校主动拆除“清考”这道“最后的保护墙”,以鞭策学生重视过程学习。2011年,中南财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就取消了“清考”制度。2013年,西华大学也发布公告称“从2012级学生起,取消毕业前增加的一次补考”。

西华大学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毕业补考一直存在,学生们就总觉得有退路。学校希望通过取消毕业补考,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

2018年,自2018年教育部提出取消“清考”制度后,广东财经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广州大学等多所高校也先后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清考”制度。

此外,作为对官方政策的回应,多省份也明令取消“清考”。江西省于2019年印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机制,全面取消“清考”;河南省也发布文件指出,将“逐步取消清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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