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要发布!事关“私教”

2021-09-24 09:14:26阅读()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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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事项,列为今年部党组的“一号工程”和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积极稳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23日强调:“双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必须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统一,往深里做、往宽里做、往严里做、往远里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下一步,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配套文件基础上,加快预收费监管、加强培训机构党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规的制订进度。研究修订竞赛管理办法,治理打着“国际”旗号的各类竞赛。同时完善“营改非”流程,进一步明确过程中的公示期限、资产确权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场所、培训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同步作出规定。加快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对非学科类机构管理一并纳入。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统筹运用好各种方式方法,加大对“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跟踪各地进展,压实地方责任,适时开展“双减”大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加强针对性指导帮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员严肃问责。

三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典型经验推广制度,遴选推广一批、印发宣传一批、网站公布一批、主流媒体报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双减”精品一批,持续深入宣传引导,营造“双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严查“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

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教育部要通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通过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有效缓解群众焦虑。

如今,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培训机构和个人“打擦边球”或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参与课后服务导致学校教师负担增加的问题、学科类培训转向和资本涌入非学科类培训的问题。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总体思路是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系统出台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收费、人员、材料、行为、资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这是一套政策‘组合拳’,以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有效治理”。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介绍,上海依靠专家对校外培训服务类别进行鉴定,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校外培训服务分类鉴定工作,一是坚持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防范‘名实不符’;二是坚持独立性原则,提供鉴定服务的专家与专业机构不受外界干扰,保证鉴定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坚持专业性原则,发挥专家在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甄别培训服务类别,为分类管理提供依据。”倪闽景说。

在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方面,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伟表示,当前,全市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预收费已经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总额达到9.68亿元。

丁大伟介绍,北京市全面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实施第三方银行存管和全额保证金监管模式,保证资金安全,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对于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正在推进资金监管,将预收费资金监管作为线上机构重新审批准入的前置条件,坚持‘无资金监管、不得重新审批’”。

该负责人表示,未来,教育部将研究修订竞赛管理办法,治理打着“国际”旗号的各类竞赛。同时完善“营改非”流程,进一步明确过程中的公示期限、资产确权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场所、培训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同步作出规定。加快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对非学科类机构管理一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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