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怀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4-04-01 18:45:52阅读()怀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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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委托安徽省华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2名,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能职责

1.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以及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2.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等,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

3.推动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培训、文体活动、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之家建设、集体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并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等。

4.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做好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收集和上报、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等工作。

5.督促企事业工会按《工会法》有关规定计提、拔缴工会经费和会员按要求缴纳个人会费。

6.完成县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思想,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

2.善于协调沟通,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和写作技巧。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29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

④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原则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社会化工作者2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不低于5:1比例时,方可举行笔试考试。

3.笔试结束,按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社会化工作者职位空缺的,均在符合招聘条件的此次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招聘程序及内容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携带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4张、报名表至怀宁县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稼先路69号)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855643569。

3.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报名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届时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放弃。

4.考务费:笔试90元;面试7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①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

《申论》。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申论满分为100分,两项相加后按照百分制换算为笔试成绩。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法进行。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聘请有关人员组成的7人评委小组打分,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计算出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每项为100分制。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提供证明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总工会及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等。公示期间,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考察和体检程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选聘的社会化工作者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社会化工作者实行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双重管理,市、县总工会对选聘的社会化工作者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每1年签订一次,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和劳务派遣公司。选聘人员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理保管。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年薪资待遇不低于5.5万元人民币(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其他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用工单位缴纳部分由县总工会承担,工作满两年缴纳住房公积金,用工单位提供免费体检、医疗互助保障等待遇。

五、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方案由怀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怀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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