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0-10-23 22:39:15阅读()芜湖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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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第六批省总直补和市县自行负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工办〔2020〕12号),制定芜湖市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芜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0名,市县负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名,共计28名。

三、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芜湖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wh.cn/)、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五)有亲和力,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勤奋敬业,创新务实,作风民主;热爱基层工会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4年10月30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exam.east-hr.com。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照其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http://exam.east-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7日12:00前通过http://exam.east-hr.com/index.php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市总工会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申请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人文、法律、公文处理等常识及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等工会相关知识等。其中工会相关知识占50%。

考生可于11月13日至11月14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考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成绩(含加分)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http://exam.east-hr.com/index.php),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市总工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芜湖市总工会(http://zgh.wh.cn)、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市总工会(http://zgh.wh.cn)、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并报省总工会备案。

根据省总文件规定及《芜湖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招聘人员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

具体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芜湖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进行确定,并由所在县市区工会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芜湖市总工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3-3864295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监督举报:0553-3850779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网上报名技术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服务、监督举报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芜湖市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

芜湖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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