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东至县林业行政执法队和东至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17 22:06:19阅读()东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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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池州东至县林业行政执法队和东至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县林业行政执法队和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面向县内木竹检查站、乡镇林业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和名额

县林业行政执法队选调50名,其中从乡镇林业站编内人员中选调18名(男性12名,女性6名),从木竹检查站编内工作人员中选调32名;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从木竹检查站编内工作人员中选调8名。

序号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岗位代码 选调计划数 考核方式 备注
1 县林业行政执法队 行政执法 001 12 专业测试
002 6
003 32
2 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 救援救护 004 8 专业测试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体资格条件:

(1)林业站女性选调对象:1969年1 月 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林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林业站男性选调对象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①现任行政正股级岗位人员(乡镇林业站站长报名须经林业局党组研究,按林业站负责人轮岗交流的要求推荐),1968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林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现任行政副股级岗位人员,1970年1 月 1日以后出生,具备林业系列高级职称或具备林业系列中级职称和选派到村任第一书记经历的人员。

(3)木竹检查站选调对象:必须具备林业行政执法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办公室 联系人:杨艳丽 联系电话:0566-701198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林业行政执法证(木竹检查站人员);

(4)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相关说明;

(6)填报《东至县林业行政执法队和东至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林业局会同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选调对象类别(乡镇林业站、木竹检查站)分类进行资格审查,如林业站或木检站报名人数不足所需选调人数五分之四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应选缺额人员由县林业局在该类别人员中进行选调补齐。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林业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公开选调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各职位人员考察对象按照报考各自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专业测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林业局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林业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林业局统筹定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1987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林业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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