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1-01-09 00:51:28阅读()琅琊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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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是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专业审查依据教育部专业目录)。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增加初试)、体检、考察及公示6个环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1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滁州市兴琅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www.chsi.com.cn)、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64044748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咨询电话0550—3040159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 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将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经初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固定电话方式通知(联系电话为0550-3040159)。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各1份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应届毕业生需要相关证明)

注:本次招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公司决定是否增加初试)。

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合格线,若参加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录用要求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确定,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程执行。面试后3天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及其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期限3天。

(七)递补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后及试用期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1.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与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0550-3040159)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本次公开招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50 - 3026211(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本公告由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滁州市兴琅矿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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