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城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08 21:02:25阅读()广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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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广德县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紧缺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19日(含)后出生”, “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9日(含)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19 日(含)后出生” ,“45周岁以下”为“1975年4月 1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4月8日起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 (www.guangde.gov.cn)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路径: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选取一种报名方式且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在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工作时间:早上8点-12点,下午2:30-5:30)内至广德市卫健委五楼科教人事科(广德市新政务区爱民路广德市卫健委)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8点至4月23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邮箱地址:gdwjrsk@163.com。

报考人员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照片(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完整填写表格后,按照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邮箱gdwjrsk@163.co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负责,审查地点设在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7:00。逾期未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之后提供,如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含)的情况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者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划定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合成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最终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另行加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统一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市卫健委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有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的2020年和2021年的本、专科毕业生须在3年内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6028644(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817580(广德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广德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2、广德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4、2021年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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