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庆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公告

2021-09-07 01:22:14阅读()宿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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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司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工作从事房地产开发,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经济适用房开发工作。根据单位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程现场管理技术人员、3名办公室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工程管理(应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限30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但对持有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同等学历待遇的技术学院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

5、具有五年以上的房地产、设计院、建筑施工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监理资格者优先;

8、考虑工程现场管理为室外工作,限男性报考。

(二)文秘(应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限30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同等学历待遇的毕业生);

4、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等办公软件;

6、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

7、能够按照公文格式起草各类文件;

8、了解房地产开发工作、销售流程及市场状况;

9、具有5年以上的房屋销售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10、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监理资格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住建局组织领导下,由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 6日至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下午17:30。

现场报名地点: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宿松县孚玉山庄1#楼二楼);网上报名材料发至QQ邮箱:980212836qq.com,并电话同方经理联系。

现场报名人员应填写《2021年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的,应提供学校证明(包含毕业年限、学历、专业等内容)。网上报名应将上述材料一同发送,原件在拿准考证时核验。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准考证》领取:请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在2021年9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规定。

3、职位一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专业知识为土木工程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识图与构造等),不举办任何辅导班。笔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

4、职位二笔试内容:科目为《公共基础》、《职业能力》,满分100分。公共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职业能力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不举办任何辅导班。笔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

(三)面试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14:30;地点:县经适房公司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

(四)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宿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公示期3天。

(五)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在体检结果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宿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七) 聘用手续和待遇

本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在编正式职工待遇标准(工龄按毕业证日期的下一年计算);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辞职,如执意辞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用人单位发给本人的一年绩效及福利费用)。

三、工作纪律

考试工作比照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考试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本《公告》由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方经理 0556-7819726 ;手机13625668188 。

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5日

附: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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