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07 17:30:06阅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推荐题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现就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3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在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

(一)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用于招聘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用于招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9月7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9月(含)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

“专业”按《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执行。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09:00至9月2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9月23日16:00前可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4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10月11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12:00-17: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⑴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满分120分。

⑵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修养和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20分。

⑶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生理、病理、药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分别为120分。

⑷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分别为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 日。

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或《教育综合知识》或《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10:30—12:30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0月7日9:00至10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1 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每科目60分(含加分),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总成绩

⑴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笔试总成绩。

⑵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⑶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管理类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最终成绩

⑴管理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⑵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⑶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最终成绩如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聘用期限三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2589(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1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
    特别声明:文章多为招考官网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
    部分数据为彩果考试网(www.cgksw.com)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彩果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