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萧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1 22:51:05阅读()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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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萧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县综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经核准,2021年度萧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招聘相关信息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上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度萧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08:00——2021年11月2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11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7日16:00前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1月29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送至萧县人事考试中心,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9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1年度萧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上述两门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因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及笔试的时间、地点请务必及时关注萧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持48小时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按人事考试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萧县政务新区B座14楼,联系电话:0557-5027073)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萧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者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可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签约聘用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7073(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特此公告。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2021年度萧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重要提醒: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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