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

2022-05-09 21:46:41阅读()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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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

二、岗位职责

1.进行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各项工作;

2.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事项;

3.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和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

4.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搜集整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督导调研;

5.校核并印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6.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8人。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需相关专业学位证)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及法学类相关专业;

8.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执行加分政策,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2分;

9.具有律师事务所或人民法院工作经验满2年以上的执行加分政策,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2分;

10.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6.考生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此次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发布招聘考试公告。相关信息可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bs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上查询。后续相关通知请关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站。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8:00—2022年5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bengshan.pzhl.net/index.php)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于5月16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bengshan.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8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engshan.pzhl.net/index.php)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及具有律师事务所或人民法院工作经验满2年以上的人员执行加分政策(可累计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网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http://bs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加分。

7.开考比例: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最低笔试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8.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5月26日8:00-5月27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engshan.pzhl.net/index.php)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5月28日上午9:00(暂定),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设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5月30日上午8:00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工作

面试拟定于2022年6月1日(暂定)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拟定于2022年6月1日公布,请及时关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 、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各项分数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参加政审对象并在网上予以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和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请考生在体检结束后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凭介绍信到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地派出所,请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定于2022年6月9日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公正蚌山”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六、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拟定于2022年6月15日,由我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我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全省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在全省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基础上上浮10000元。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5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90000元—95000元(含“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派驻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2022年6月8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558号(东海大道与航华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5.咨询电话0552-37135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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