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池州青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5-16 19:30:05阅读()青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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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岗位 计划数 专业及学历要求 年龄 其他
执法协管人员 3名 大专及以上(本科法学类,专科公安与司法大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类) 35周岁及以下 男性2名,女性1名。警察院校毕业、党员、退役军人、本科学历、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的优先录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上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端正的品行;

2.五官、体型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3.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具有青阳县户籍。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于5月16日在青阳网、“青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青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022年5月23-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时间内,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青阳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蓉城镇青山新城东区二号楼)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役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3张二寸免冠相片;

(3)填写《青阳县司法局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4)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请考生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2:1即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青阳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招聘条件中具有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如仍有同条件的,由青阳县司法局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青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青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半年,三年一聘。聘用人员待遇按县财政局《关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文件精神执行。

本公告由青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1676

附件:

1、青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阳县司法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11.46 KB】

附件1青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1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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