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6-16 22:16:32阅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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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辅导员共10名(岗位代码:9001345 ),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纳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三、报名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能够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研究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校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经历三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涉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专业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须通过“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侧“人员招聘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应聘,网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点击“人员招聘系统”平台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实名制填写个人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应聘岗位。点击“招聘单位”选择专职辅导员岗位,确认后点击“申请岗位”提交。报考人员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简历状态反馈为“已选”确定报名成功。

如果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降低比例开考,学校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由校组织部、人事处、学工部(处)等单位组成人员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www.ahau.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1份(从“人才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签名),一寸白底证件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共党员(附件2)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高校管理岗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需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同意报考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考试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的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相关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

2.考核形式、内容和程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具体内容和相关程序如下:

统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辅导员职业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理论、政策、业务能力等。

面试与心理测试。结合岗位类型和需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选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成绩合成。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毕业研究生报考可直接进入面试与心理测试环节(不占参加笔试人员入围面试名额),其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察。由校组织部、人事处、学工部(处)联合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农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报考人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与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

六、有关事宜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有关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1-6578611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校人事处、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51-65786168

学工部(处)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551-65786462

邮箱:rsk@ahau.edu.cn

招聘网站:www.ahau.edu.cn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汇总表

2.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党员证明表

安徽农业大学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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