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学人才公告

2022-07-26 20:27:08阅读()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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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度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学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方式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
眼科 2 本科及以上 眼科 40周岁以下 中级及以上职称 面试
妇产科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应历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证年龄放宽至30周岁,主治或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肿瘤科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神经内分泌科 2 本科及以上;大专学历报名需取得初级职称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呼吸内科 2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消化内科 1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泌尿外科 2 临床医学 /
麻醉科 1 麻醉学 /
综合内科(北院区) 4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儿科 1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急诊科 2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CT-MRI中心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
视光师 3 大专及以上 视光学 30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6年7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7月26日起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8月15日;

2、报名方式(三选一)

(1)安庆市大观区北正街38号市二院组织人事科报名现场报名。

(2)将纸质版简历材料邮寄至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aqeyhr@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就业推荐表代替。

(2)符合报名条件的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无则不用提供)。

(3)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此次人才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及谈话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各占5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测试、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气质,谈话交流主要考察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专业岗位适应性以及对专业前景的认知度。

3、成绩: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执业证依次优先录用。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临床类博士研究生安家费30万元;“四证合一”的临床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或影像类专业技术人才、经院党委同意的部分紧缺专业主治医师安家费15万元;临床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安家费5万元;博士研究生在未取得副高职称之前,我院在院内给予副高职称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者)在未取得中级职称之前,我院在院内给予中级职称工资待遇。

针对非安庆市城区的已取得临床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医院同意后可安排为期两年的过渡性住房。

五、有关事宜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公告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52129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52122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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