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长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公告

2022-10-22 15:53:28阅读()长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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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驾驶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竞争 平等 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岗位表》(附件1)。

1、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岗位及要求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及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路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和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注册登录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点击“人事考试公告”,查找“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公告”,进行在线报名并提交学历、各类佐证材料等。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6:00,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流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1月6日16:00前登录长丰英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长丰英才网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长丰英才网站 (http://www.ahcfrc.com/)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路考。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路考形式进行。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网站通知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提前3天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路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专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驾驶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将提前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发布,请予以关注。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递补环节取舍相同)。

1、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www.ahcfrc.com/)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4)招聘岗位要求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发布。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发布,请予以关注。

(六)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公布。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体检和考察

1、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或合肥丰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公示5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十)录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有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年人均薪酬待遇在4.64-5万元之间(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用人单位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依据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四、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用80元/人。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6、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0551—66676606

(2)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68919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7、查询网站: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附件1: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3: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合肥丰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2:

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1.请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2.考生要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对于符合本地防疫政策的省外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肥后、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建议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考前3天来肥,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不聚集、聚餐、聚会等,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5.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入口处设置测温、扫码,只有提供安康码、14天内行程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严格使用含酒精的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6.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7.考场内所有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自备),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需及时更换。

8.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主动报告考试机构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10.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驾驶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根据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我自愿报考此次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考试。自觉维护招聘秩序,珍惜公共资源,对个人应聘行为负责,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则信守承诺不擅自放弃资格。

二、自觉遵守长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公开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自行妥善保管。

四、我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考生姓名:(手签)

身份证号:

时 间: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相关后果。

二、建立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予以相应处分。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长丰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违背诚信原则处理。

五、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以上信息已阅知。

考生签名:(手签)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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