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灵璧县大路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2023-06-21 11:12:27阅读()灵璧县大路乡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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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安排,经大路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就近安排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2名(胡堆村、苏宅村各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正式在编,或者已与其他单位、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尚在合同约束的服务期内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0日在大路镇先锋网、“大路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大路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4:00至6月25日17:00。报考者报名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填写《大路镇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6日9:00至6月27日16:00。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接听镇党委反馈的预审结果。未通过预审的,可于6月28日12:00前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招录单位根据需要在面试环节开展业务水平加试(机试),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前,满分为100分。笔试、加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加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6月30日上午8:00-11:30。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大路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设置加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加试具体事宜由招录单位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招录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人以上的,差额2人。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人员自行前往具有体检资质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于2023年7月4日前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2.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人事档案,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在大路镇先锋网、“大路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拟招录人选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录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不唯分取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综合其现实表现情况,确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取资格。

试用期间,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按照招录人员居住地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各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时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3.工资待遇。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2800元/月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咨询电话:0557-6844004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844004

附件:《大路镇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大路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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