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庆怀宁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23-08-16 10:14:07阅读()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推荐题库

经县委编委批准同意,2023 年秋季学期,我县安排使用 编制 40 名, 专项用于从县内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相关学科教师到城区部分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具体选调计划及岗位见附件 1。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必须大于选调人数,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初中各岗位的,其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 科应与选调学科一致,学段须是初中及以上;报考小学英语、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岗位的, 其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 任教学科应与选调学科一致, 学段须是小学及以上;报考小学 语文、数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高学 段教师可以报考低学段选调岗位,现任低学段教师不得报考高学段选调岗位。

2.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即 1978 年 9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3.截至 2023 年 9 月,在我县在编在岗连续任教满 3 年 (2020 年 9 月及以前开始在我县在编在岗连续任教至今, 以县教育局派遣到学校的介绍信签发日期为准),且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 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及学校审查。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报考的教 师,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 盖学校公章(村小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同时填 写《2023 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 附件 2)。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统一由所在学校于 8 月 16 日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逾期不再受理。

2.县级资格复核。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 核。报考人员报名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 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四、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和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参加初中岗位选调人员, 考试内容为报考学 科的高中和初中专业知识;报名参加小学岗位选调人员,考试 内容为报考学科的初中和小学专业知识。不考实验操作和外语 听力。各科试卷满分为 100 分。笔试时间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版块另行公告。

2.政策加分。为较全面反映参考教师的业务素质, 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政策加分:

⑴通过学科教学竞赛,获“十佳青年教师、优秀青年教师、 教学能手”称号:省级 5、4、3 分, 市级 4、3、2 分, 县级 3、2、1 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⑵被评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市级 5 分、县级 3 分;“学 科带头人”市级 3 分, 县级 2 分; “骨干教师”市级 1 分,县 级 0.5 分。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本届“三名工程”人员不在加分之列)

⑶获学科优质课大赛奖(必须为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 门参与组织的、通过现场课堂教学评选或竞赛形式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 5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3 分;省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市级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县级一等奖 1 分。计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上述⑴—⑶项政策加分分值累计计算,但最高分不得超过 5 分。为体现对招聘岗位的专业性要求, 突出本学科课堂教学 能力, 上述“十佳青年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名 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本学 科优质课大赛”获奖等项,与本次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 方可 加分。加分情况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版块公示。

3.选调成绩计算方法:选调成绩=笔试得分+政策加分得分。选调成绩将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版块适时公布。

五、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选调岗位名额, 依据选调成绩高低, 等额确定拟调 教师人选名单,并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 育局版块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人选 的, 依据选调成绩确认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须按时办理确 认调动手续,对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调动手续 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选调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最后一名选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顺序 依次确定:⑴笔试成绩高的优先;⑵本县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 的优先; 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 ⑷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 次次数多的优先;⑸如以上仍不能确定, 则另行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优先。

选调教师名单适时公告,8 月底前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六、有关事宜

1.凡涉及报考条件、政策加分和优先原则等有关证件材料 (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证书和文件等,均为原 件及 1 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加盖公章, 原件经县教育局审核后退回),限学校集中报送材料时提供, 逾期提供无效。

2.调入教师凡涉及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县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怀宁县教育局 4611408 4611420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36080

中共怀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612370

监督电话:4611410

怀宁县教育局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怀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11 日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
特别声明:文章多为招考官网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
部分数据为彩果考试网(www.cgksw.com)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彩果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