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0 23:36:54阅读()屯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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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15号)、《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办〔2017〕12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区范围内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区村(社区) “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分别安排至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屯溪区镇、街道所辖村(社区)。招聘计划等信息于9月10日起同时在屯溪先锋网(http://www.txqxfw.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7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本区村(社区)“两委”成员,且在岗履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9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委区政府大楼629室)。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自行下载填写且经审核的《2020年屯溪区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开考比例:报考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5.报名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政府大楼需出示安康码扫码显示的“允许通行”绿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市情区情、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费用按每人45元标准现场缴纳。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7: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面试缴费手续(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缴纳)。

(四)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进行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照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笔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采取加笔试的方式确定)。体检由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9-2596140(区委组织部组织室)

0559-2596347(屯溪区民政局)

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屯溪区民政局

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2020年屯溪区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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