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州江山市第二期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2020-10-04 22:36:42阅读()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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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8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人员招聘,部分岗位不限户籍(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0年10月13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在内。

7、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0年10月13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会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zjs.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在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局调解1、调解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办公室后勤辅助(仲裁)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附件3。

体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

报考传媒集团编辑、记者、摄像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编辑、记者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50分)和专业知识面试(50分);摄像岗位的技能测试为主题拍摄(30分),新闻写作(20分),专业知识面试(50分)。上述岗位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面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4695355、0570-4024720。

公告不明之处,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附件1:2020年江山市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江山市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xls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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