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27 00:01:53阅读()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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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21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县公开招考录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工作人员65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3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1日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和2020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9月30日前。

(二)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招考范围和对象的具体条件见“2021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大专);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招考岗位和专业所需的要求,报考专业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面向残疾人”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常山县户籍的视力四级、听力四级、肢体四级人员。

(五)面向连续任职满三年的现任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8日以后)。现任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两年以上,笔试总成绩加10分。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前应填写《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常山县委组织部审核。

(六)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以2021年4月8日前所在地为准。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九)本次招考计划表里招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要求是一一对应的,即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层次,其专业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所学的专业。

(十)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1年3月25日通过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对外发布招考信息。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招考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http://qssy.zjks.com/tyzpwb/)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9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4月11日9:00-4月1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http://qssy.zjks.com/tyzpwb/)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用10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公布核减岗位

按照(常政办发[2009]59号)文件精神,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考岗位人数的3倍。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左右通过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公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考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所需材料:

(1)《2021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残疾人还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学历证书全部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核实,并对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八、体检

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五年。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并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表。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反映。政策咨询电话:0570-5021874,0570-5018780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1年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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