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2023-09-17 21:37:34阅读()新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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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3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64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或于2023年9月15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9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新昌县人民法院电工岗位、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小将分院医技辅助岗位为18周岁至45周岁(2005年9月15日-1977年9月15日);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沃洲分院医技辅助2岗位、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沙溪分院医技辅助岗位、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镜岭分院医技辅助岗位、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东茗分院医技辅助岗位为18周岁至30周岁(2005年9月15日-1992年9月15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5年9月15日-1987年9月15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取得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9月15日止。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考试费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10月14日11:30。

已缴费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时间和科目为:10月14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用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3年9月15日以后出具)及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9月15日止。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招用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2023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86235558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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