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江汉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3-07-25 17:15:58阅读()武汉掌上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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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江汉区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开展我区2023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前,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2)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合同;

9.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见《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岗位查询

2023年7月21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10:00至7月28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8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25日至7月27日期间每日上午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7月24日至7月28日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请使用电脑端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上午10:00至7月28日下午19:00。7月28日下午19: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及时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经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应在2023年8月2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拟于8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笔试科目1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科目2为《教育综合知识》,按4:6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科目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对象如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拟递补人员,从应聘本岗位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环节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面试规定合格线)。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统一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每人年平均11.5万元标准核定(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编外聘用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277231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63008

监督电话:027-8280793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内拨打。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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