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肥西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9-16 02:48:00阅读()肥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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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薪酬待遇按照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公安局共同下发的《肥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暂行规定》(肥人社秘[2019]131号)执行,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一年期满后享受公积金待遇。

4.凡违背诚信原则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本公告规定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与相关单位共享。

六、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咨询电话:0551-66271036(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肥西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2:肥西县2019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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