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庆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9-25 02:47:00阅读()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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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县人社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优先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部门参与。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八)选岗、聘用

1、选岗。报考同一岗位(岗位代码为2019010、2019011、2019014、2019017)类别的考生,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仅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优先原则进行。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或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0556-5799077(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电话:0556-7174438(县监察委)

上述联系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9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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